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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年底进行首批幼儿园园长的报名遴选和培训启动工作。
  五、培训方式
  (一)培训方式
  天津市幼儿园园长培训项目从2010年至2015年,分五年完成,每年两期,每期培训期50人培训时间6个月,总共10期。在各类型幼儿园园长中遴选500人。本培训项目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按照总体安排、分步推进、分类培训、分段考评、以学为主、工学兼顾的原则进行,具体方式为:
  1.专家报告。聘请国内知名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的专家,通过讲学、点评、导读和案例分析等方式,使学员了解学前教育的前沿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拓展教育管理思路,把握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幼儿园教育教学特点,增强教育与管理的岗位能力。
  2.进行专题研究。聘请导师全程指导,园长各自选择研究课题,组成研究团队,制定研究方案。研究贯穿培训全过程,形成最终研究成果。
  3.开展实践观摩。组织园长到实践基地及国内知名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观摩学习,学习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寻求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新策略。
  4.组织多种考察。组织园长赴国内、境外进行多种类型的学习考察。
  (二)考核评价
  组织专家组对园长的管理、教学、科学研究新水平以及改革创新成果进行全面考量,分阶段考评与总体评价相结合,同时评选优秀参训园长,对考核合格的园长颁发结业证书。
  六、经费拨付与管理
  (一)经费拨付
  幼儿园园长培训项目经费由市财政按照每人5万元拨付,共500人,总计资金2500万元。
  (二)经费管理
  1.编制具体计划。按照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培训工程办公室每年度编制具体实施计划和预算细目,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2.落实健全制度。落实会计责任制,健全经办人、使用人、审核人、签批人和监督人层层经管制度,保证国家培训经费的使用合理,透明度高,节俭运行。认真做好年度经费决算,接受审计和检查。
  3.加强经费管理。市教委、市财政局将对投入的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检查与监督。按照“统一规划、专款专用、分项列支、分期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培训工程实施过程和阶段,严格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核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天津市幼儿园园长培训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园长培训项目的规划、推动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天津师大学前教育学院全面负责培训工作,并设立“天津市幼儿园园长培训项目”办公室。培训办公室要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统筹协调项目管理、选聘专家、制定课程计划、外出考察方案、经费使用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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