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教委〔2010〕170号)
各区县教育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津党发〔2010〕17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津政发〔2010〕45号)和《天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津政办发〔2010〕123号)的目标任务,加快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全面提升学前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满足广大群众子女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切实解决幼儿“入园难”问题,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天津市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天津市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津党发〔2010〕17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津政发〔2010〕45号)和《天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津政办发〔2010〕123号)的目标任务,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加快学前教育资源建设,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子女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整体提升学前教育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明显改善。新建改扩建120所公办幼儿园;按照市一级幼儿园的标准对农村146所乡镇中心幼儿园进行提升改造,建设500所村办标准化幼儿园;建立15所“阳光乐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学前教育普及进程。到2012年,基本解决幼儿“入园难”问题。
二、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学前教育的公平性和普惠性为核心,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以“适用、实用、够用”为原则,着眼长远,科学规划、盘活资源、加大投入,加快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三、主要任务
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提升工程覆盖全市城乡,包括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农村幼儿园建设提升项目、阳光乐园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