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校企合作内容
校企合作主要内容:突出人才培养与合作就业主题,逐步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企业员工培训、继续教育,共建实习实训基地,联合搞好师资、技术骨干培养,学生实习实训以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人才需求和供给调查,文体活动等。
(一)高校
1.按照市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目标,与合作企业搞好应届大学生人才对接活动,优先满足合作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组织专场招聘活动。
2.开展订单式培养,满足企业个性化人才需求。
3.高职院校通过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采取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模式,安排学生顶岗实习,配合企业落实短期批量人才需求。
4.定期向企业发布学科内容和毕业生生源情况。
5.开展企业员工培训、相关岗位的技能鉴定、继续教育,提升企业员工素质。
6.组织教职工或学生社团与企业开展文体活动。
7.其他合作项目。
(二)企业
1.按照市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积极主动提出用人需求(主要是应届大学毕业生)计划,并积极参与本市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
2.制作并提供企业形象宣传材料,介绍企业生产经营基本信息,为高校了解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3.积极参与人才培养,为高校教学改革、专业设置与建设、素质教育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4.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提供一定数量岗位供学生顶岗实习、接纳高校年轻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
5.积极创造条件与高校开展订单培养。
6.组织职工与高校开展文体活动。
随着校企合作的不断深入,未来可以在技术创新、企业战略管理等领域与高校广泛合作,实现教育事业与企业的共同发展,造就各方面的优秀人才。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国资委
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于立军(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副主任)
吴 瑜(市国资委总会计师)
副组长:刘 坚(市教委学生处处长)
赵 辉(市国资委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处处长)
周禄群(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