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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老党员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老党员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0〕7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高职学院:

  1996年至今,李瑞环同志以“一位老共产党员”的名义,向我市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了无偿资助。从2006年开始,李瑞环同志又将自著的《学哲学用哲学》一书所得稿费设立了“励志奖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我市高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励志奖助学金发放范围

  天津市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新生本、专科2010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配名额附后)。

  二、受资助学生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政治上要求进步,思想政治素质高;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三、励志奖助学金额

  每名学生资助1000元。

  四、相关要求

  (一)励志奖助学金主要用于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

  (二)励志奖助学金将由市教委直接拨付给各高校,并由学校及时发放到受资助学生手中。

  (三)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委派专门人员负责励志奖助学金的管理与发放,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励志奖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各高校要加强受助学生的跟踪教育和管理。要教育学生不能辜负老市长李瑞环同志的期望,励志报国,珍惜宝贵时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国家栋梁之才,担负起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历史重任。要建立受资助学生档案,详细记载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并对其毕业后的情况进行适当跟踪;每名受助学生都要定期撰写思想汇报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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