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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清河坊历史文化特色街区等12条街(区)为杭州市级商业特色街(区)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清河坊历史文化特色街区等12条街(区)为杭州市级商业特色街(区)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1〕7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各区、县(市)商业特色街(区)的发展,打造高品质的商业特色街(区),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商业特色街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0〕18号)精神,经各区县(市)政府申报、专家评定、杭州市商业特色街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市政府决定,命名清河坊历史文化特色街区等12条街(区)为杭州市级商业特色街(区)。
  希望各商业特色街(区)积极引导和挖掘消费新热点,继续走特色化发展之路,为加快我市商贸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杭州市级商业特色街(区)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杭州市级商业特色街(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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