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促进消费持续增长。
16. 大力开展促销活动。鼓励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举办各类促销活动,每年推出200项商贸旅游促销、展销展示等活动,形成年年、月月有促销活动的氛围;以西博会、休博会、茶博会、休闲购物节和各类品牌会展活动为载体,完善会展服务功能,整合会展节庆文化资源,促进消费增长;积极探索境外游客购物退税试点,促进境外游客购物。
17.积极发展杭州夜间经济,打造“杭州夜明珠”。以“夜文化、夜美食、夜休闲、夜购物、夜旅游”项目为抓手,推出“杭州夜明珠”品牌,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消费便利、管理有序的品质夜市。
(六)改造提升传统商业,发挥特色品牌优势。
18.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认真做好市场园区规划,扩大市场规模,强化营销,建成若干功能完善、设施齐全、辐射力强的国际化商品交易市场,完善一批兼具物流配送、加工交易、产品展示、信息发布功能的现代化商品交易市场,改造一批从传统交易方式向现代商场化转型的市场,发展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活日用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专业特色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促进我市专业市场从市场大市向市场强市转型。
19.深化振兴“老字号”工程。支持中华“老字号”、浙江省“老字号”和杭州“老字号”企业发展;以科技创新为手段,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展连锁化、规模化和国际化经营,促进老字号企业传承经营理念、创新经营特色。
20.实施商贸品牌战略。将杭州品牌发展战略和扶持政策向商贸服务业延伸,发展一批在全国同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企业和驰名商标企业;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广泛开展商标注册、服务名牌认定工作,创建国家、省、市著名商标和名牌品牌;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发展自有品牌,开展委托加工、定牌监制等业务或收购、控股加工企业。
(七)推进商贸城乡统筹发展,扩大农村消费市场。
21.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深化实施农村“千万工程”,打造农村“沃尔玛”,培育农村商贸品牌和龙头企业;推进县城特色街区和夜市发展,着力抓好五县(市)20个中心镇和100个中心村的商业网点建设,完善商贸服务功能,鼓励支持城市品牌商贸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向农村县城、乡镇、村发展。
22.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提高县(市)农产品流通能力,推进县(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农产品集散、配送中心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的农商对接、农超对接,鼓励农产品经营企业、经营大户做大做强,采用农产品直供直销、网络销售等新型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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