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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新建津宝公路(宝白公路)潮阳大桥防洪评价的批复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新建津宝公路(宝白公路)潮阳大桥防洪评价的批复
(2011年3月18日)


宝坻区交通局:
  你局《关于新建津宝公路(宝白公路)潮阳大桥的申请》(宝交发〔2011〕18号)及《津宝公路潮阳大桥工程跨潮白新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津宝公路(宝白公路)跨潮白新河潮阳大桥建于2006年,根据道路提级改造规划需要,同意在该桥下游4.25m处(河道桩号15+910,起点桩号0+000为津冀界)新建一座跨河复线桥。新桥结构型式与原桥相同,即:桥宽18.5m;桥梁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为75°;下部采用桩接柱圆形桥墩,顺直排列,顺水流方向布设,新老桥桥墩对孔布置,单孔跨度25~30m。同意该布置方案。
  二、桥址处潮白新河设计洪水位为9.79m(大沽高程基准,下同),左右堤设计堤顶高程11.79m。桥梁与右堤交叉位置梁底高程为11.823m,与左堤交叉位置梁底高程为11.527m。桥梁跨左堤处梁底高程不满足要求,考虑新建桥与既有桥梁底高程一致,两桥相邻联合使用,且梁底高程满足行洪设计水位加1.5m的净空要求。基本同意新桥梁底高程方案。
  三、该桥各有一组桥墩布设在左右堤背水坡上,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应采取工程措施,保证堤防抗滑和渗流稳定。河道内桥墩桩柱基础应考虑河道整治及冲刷后的影响,跨主槽段桥梁基础设计应满足河道主槽扩宽的规划要求。
  四、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复堤范围为桥体投影长度及其上、下游各30m范围;迎水侧河坡防护范围为桥体范围及其下游75m;堤身防渗范围为桥体范围及其下游50m,且与河道整治防渗体相连接。
  五、桥梁跨两堤处桥下净空不满足防汛通道要求,为确保防汛通道畅通,同意在堤外分别修建防汛抢险通道,满足4.5m的净空要求,并与上下游堤防顺接。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堤外防汛通道改建措施。
  六、桥梁建设涉及河道复堤、护砌、防渗、防汛通道建设等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及施工,并由你局负责出资。
  七、桥梁工程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和其它部门管理事项,由你局负责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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