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
《总体方案》的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市委卫生工委书记、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捍平为组长,市委卫生工委专职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彭汉共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市卫生系统实施
《总体方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各区卫生局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强化问责。各单位要按照全市贯彻《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工作会议要求,严格落实
《总体方案》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推进工作不得力、不负责任、影响改革进度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督查,推进落实。要坚持全面推进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把督促检查贯穿落实
《总体方案》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取得实效。市区卫生局要建立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完善机制,促进发展。一是建立落实
《总体方案》工作的信息报告机制。各单位要及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媒体宣传取得的成效。市区卫生局要及时掌握各单位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动态。二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市区卫生局与其它政府部门之间、市卫生局与各区卫生局之间、市区卫生局与医疗卫生单位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工作,及时通报情况。三是加强督查。各单位要把落实
《总体方案》推进改革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纳入考核干部政绩重要内容,市区卫生局要加强督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全面推进各项卫生改革任务落实。
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