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制定方案。我市《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各单位要按照深圳新医改意见,结合自身职能,逐项细化分解,拿出更加具体、可操作的改革方案和计划,着力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把握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与潜在因素,构建有利于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发展共识,理清发展思路,更加明确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具体措施。
抓住关键。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市卫生改革的关键所在。要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积极创新服务手段,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推行网上办事和网上审批,完善面向公众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共卫生信息服务系统,加强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严格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强化制约监督和问责,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卫生改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整体设计与分步实施、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先行先试与循序渐进的辩证关系。按照“总体方案-三年实施方案-年度改革计划”的要求滚动操作,系统实施。要注意工作的延续性、实效性,始终坚持在法治原则下推进改革,确保做到“抓一项成一项”,实现当年起好步,年年有突破,每年有成效。
体现特色。研究制定方案要紧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这个核心,体现卫生改革特色,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的改革理念。既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的高度来认识,也要从党和政府解决民生问题重大决策的高度来提高认识。二是坚持远近结合的改革思路。既要着眼长远,突出顶层设计,明确深化改革的总体方向和目标、主要任务及主要政策措施,又要立足当前,着力抓好卫生重点改革,增强改革的可操作性。三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四是坚持突出基本、基础和基层改革重点。加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
(三)大力推进落实。综合配套改革要取得扎实成效,必须拿出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神,突出一个“干”字,迅速组织落实,力争早见成效。具体做到“四个重在”:
一是重在行动求实效。各单位领导干部,要焕发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担当起排头兵的重任,深入基层实际,用心、用力解决影响深圳卫生发展的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问题。在深入基层实际中,要把收集到的信息、了解到的情况、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梳理、认真分析、认真整改、认真落实,对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对涉及工作制度方面的,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对涉及干部作风的,要及时进行整顿。通过深入基层,真正把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对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对待,能办的及时办理;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创造条件帮助解决,以实实在在的作为来取信于民,切实做到干部在一线得到锻炼,问题在一线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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