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提升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1〕14号)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津教委〔2010〕17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提升工程的有关工作,请各区县于2011年3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本区县《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提升工程总体方案》以区县人民政府行文的方式分别报送市教委、市财政局。
市教委报送地址:天津市校舍管理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十一区宾水南里增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