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现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培训内容
  甲型H1N1流感流行状况、疫情报告及其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规范、流行病学、预防控制等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
  (二)培训要求
  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突出培训重点:
  1、临床医护人员:以掌握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临床诊断、治疗与隔离消毒防护的基本知识,疫情报告的程序和基本要求为重点;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以掌握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基本知识、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防护等知识和技能为重点;
  3、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及各类医疗卫生管理人员:以《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内容为重点;
  4、学校校医等社会机构卫生人员:以普及甲型H1N1流感知识与防控措施为重点;
  5、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其他服务人员及工勤人员:普及甲型H1N1流感知识和防护措施。
  四、培训的组织
  (一)组织管理
  成立深圳市医务人员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培训领导小组和培训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江捍平
  副组长:张丹、许四虎、罗乐宣、谢若斯
  成员:林汉城、罗晓琼、王鹏飞、周复、各区卫生局局长、夏俊杰
  2、办公室成员
  主任:王鹏飞
  副主任:夏俊杰
  工作人员:市卫生局应急办、科教处、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各区卫生局主管培训的负责人、各医疗卫生单位主管培训的负责人。
  (二)承办单位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五、培训具体安排
  培训分为师资培训、重点人员(疾病控制工作人员、门急诊、传染科、呼吸科等一线医护人员)培训和一般人员培训三个层面,采用自学和面授相结合的方式,并参加考试。考核成绩记入本人专业技术业务档案,并作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程,与继续教育考核挂钩。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编写培训教材和制作标准课件,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教学组织与管理。
  (一) 师资培训
  1、对象:各单位指派专人参加师资培训:各医院根据医院规模大小选派2-3人,各级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派2-3人参加,参加培训的人员以从事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科室的人员为主(如医疗机构中传染科、急诊科、呼吸科、防保科等科室专业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流行病科、疾病控制科、检验科等科室专业人员、采供血机构中体检和检验人员等),同时要求具备副高以上职称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计划培训师资400人。
  2、时间:拟于2009年6月中旬起,连续开办4期,每期一天。
  3、地点: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4、组织实施:由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师资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深圳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培训师资证》,具备在深圳市对一般医务人员进行培训的资格。
  5、学时、学分与考核:师资培训面授8个学时,考试合格者授予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1.5分。
  (二)重点人员的培训
  1、对象: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传染科、呼吸科、检验科等一线医护人员;社康中心医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计划开班50期,培训人员5000人。
  2、时间: 2009年6月中旬起,至2009年6月30日完成,每期一天。
  3、地点: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或各医疗卫生单位
  4、组织实施:由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重点人员培训。
  5、学时、学分与考核:重点人员培训面授8个学时,由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后授予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1.5分。
  (三)一般人员的培训
  1、对象:医疗卫生机构非一线医护人员;其他非师资和非重点卫生技术人员,预计培训人员48000人。
  2、时间: 2009年6月中旬开始,2009年7月10日前完成,每人参加半天面授培训,另需按教材内容自学。
  3、地点:各医疗卫生单位
  4、组织实施:由各单位师资负责对本单位的一般人员进行培训,并由单位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试卷和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需有继续教育IC卡号,同时需要电子版)交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审核和授继续教育学分。
  5、学时、学分与考核:一般人员面授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自学此次培训教材时间不少于4学时,有条件的可以上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网站(www.smec.gov.cn) 学习相关内容。考试合格后授予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1.5分。
  6、社会医疗机构、诊所、学校校医和其他不具备自身培训条件的医疗机构的人员由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和考试,具体的安排由各区卫生局负责通知。
  (四)报名及教材领取
  1、报名:师资培训由各单位推荐人员并填写师资报名表,重点人员和一般人员培训由各单位按各自重点人员和一般人员数报名,填写报名表,发(送)至深圳市医学教育中心教务科(联系电话:25162320、25162457)
  2、教材领取:
  由各单位统一向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填报培训人员数并领取培训教材。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经费由市卫生局专项经费解决。

  附1 深圳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师资培训报名表
  附2 深圳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培训(重点人员)报名表
  附3 深圳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培训(一般人员)及考试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1
  深圳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师资培训报名表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参加培训总人数:           E-Mail: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 称

科 室

IC卡号

电 话

E-Mail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