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对就诊的流感样病人进行登记、采样和填写采样登记表;
(2)是否对流感样病人标本及时保存、送检,是否统计门诊就诊病例总数和流感样病例数;
(3)是否及时将流感样信息上报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社康中心
(1)是否对就诊的流感样病人进行登记;
(2)是否统计门诊就诊病例总数和流感样病例数;
(3)是否及时将流感样信息上报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学校校医室
(1)是否每日收集就诊流感样病例数及医务室就诊内科病例总数;
(2)是否及时将流感样信息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家禽饲养场、禽鸟批发市场
(1)是否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收集流感样病例、肺炎病例数及缺勤工人总数,并于规定时间内报市疾病控制中心;
(2)出现流感样病例、肺炎病例或家禽异常死亡情况,是否立即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填写家禽饲养场流感样病例、肺炎病例个案记录表等记录。
(五)公共场所
1、监督检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甲型H1N1流感防控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2、对地面、墙壁、电梯、门把手、楼梯把手等表面定期消毒,公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3、首选自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尽可能打开门窗,保持室内良好通风状态;
4、通风空调系统运作正常,空调系统的送、排风口过滤网管的清洁、消毒和保洁情况,检查有记录;
5、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回风口是否安装防鼠、防虫设施;
6、是否做好其他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
(六)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点
1、建立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制度及措施;
2、建立工作人员每日健康检查制度、缺勤追踪制度;
3、配备相应的消毒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
4、隔离医学观察点区域划分合理,分为工作人员住宿区域(生活区)、工作人员工作区域(过渡区)、接受医学观察人员的居住区域(隔离区);
5、进入隔离区的医护人员和服务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穿白大褂、戴工作帽和医用防护口罩。
6、首选自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尽可能打开门窗,保持室内良好通风状态;
7、采用机械通风的,要使用分体空调,禁用中央空调,必要时使用定向排气扇或电风扇,空调的隔尘滤网要定期清洗、消毒,其他各类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定期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8、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减少灰尘飞扬;
9、对地面、墙壁、电梯、门把手、楼梯把手等表面定期消毒;
10、公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11、设有专门的污物回收通道,所有垃圾要及时清运,加盖密闭,集中收集并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12、医学观察点的污水排放必须经消毒处理;
13、终末消毒必须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深圳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根据全球疫情现状和发展态势,以及我国疫情动态和防控工作进展,结合我市实际,积极采取各项应对措施,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建立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克服困难,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对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各相关单位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在专项检查监督执法过程中要依法行政,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查封和取缔等行政处罚时,处罚程序和法律运用须合法。
(四)要大力开展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宣教工作,通过网络、电信、电视公益广告、电台广播、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知识,发挥群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使更多的相关单位从中了解、支持和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自觉预防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
(五)各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防控疫情的应急值守工作,卫生应急队伍要24小时待命,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严格执行甲型H1N1流感防控监督每日报告制度,注意信息收集和汇总,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
附件5:
深圳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方案
将市民健康素养普及教育与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教育相结合,加强公民健康责任的宣传教育,防止市民恐惧和社会恐慌,积极引导公众自觉参与防控工作。
市、区健康教育机构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落实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把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常态化,根据疫情发展及时调整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在全面普及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加强社区和学校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加强行为干预。
一、市健康教育研究所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移动电视、医院健康教育视屏和互联网等各种大众传播媒介,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相关知识,加强宣传公民健康责任,引导市民自我保护和自主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和蔓延。要对全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有关重要工作和各工作环节进行必要的影视拍摄记录。
二、市、区健康教育机构要加强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督导,做好效果评价。要为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宣传活动提供资料和技术协助,通过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健康教育公益宣传车和其他有效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传播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新知识和信息,做到覆盖深圳全市范围。
三、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发热门诊的有关信息、疫情报告程序等进行宣传,并能做好对隔离人员开展健康教育的相关准备工作。要积极主动配合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提供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相关信息和宣传资料。
四、各级医疗单位应调动全体医务人员积极参与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工作。要重视对本院员工开展健康素养教育和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要充分利用医院健康教育视屏、导诊、宣传栏、健康教育处方、讲座、咨询等形式,主动向来院就医市民和医院所在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卫生专业机构要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心理健康干预工作。
五、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要及时向社区居民发放有关健康教育资料;在近期出刊1期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知识宣传栏(要注意宣传如何早期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人、家里有甲型H1N1流感病人怎么办、家庭消毒、旅途防病等知识);举办一次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讲座,开展一次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咨询活动。
附件6:
深圳市甲型H1N1流感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一)及时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评估,向政府提出防控措施建议,依《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督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