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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现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现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卫生单位、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

  为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做好大流行前的准备工作和大流行发生之后的卫生应急响应,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健康,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卫生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现阶段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做好流感大流行的应对准备和处置工作。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应急办反馈。

  (联系人:杨建斌,联系电话:25503933)

  附件:深圳市卫生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现阶段工作方案
  附件1:深圳市处理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指引
  附件2:深圳市甲型H1N1型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诊疗细则
  附件3:深圳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工作方案
  附件4:深圳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卫生监督工作指引
  附件5:深圳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方案
  附件6:深圳市甲型H1N1流感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附件7:深圳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培训方案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深圳市卫生系统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现阶段工作方案

  6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甲型H1N1流感警戒级别升至6级。 12日下午,国务院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防控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工作;卫生部也于6月12日晚召开全国卫生系统的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卫生部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针对目前我国疫情发展变化的趋势,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在原来市卫生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深圳市卫生系统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捍平 局长
  副组长:张 丹 副局长
  谢若斯 副巡视员
  成员由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主要负责人,局应急办、办公室、规财处、疾控处、社妇处、中医处、医管处、卫监处、科教处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第三人民医院、人民医院等局直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各区卫生局也要根据辖区疫情的发展情况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加强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领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及时调整技术力量应对疫情。
  二、 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密切部门合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合作,严把出入境检验检疫关。市急救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三人民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做好疫区入境发热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的移送、转运及随访人员的交接,加大落实围堵措施的力度。
  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督促、指导落实防控措施,保障我市中考工作顺利进行。
  要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信息,查找密切接触者。
  根据疫情的发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采取行政措施,控制疫情的蔓延。
  三、 加强流感监测,及时处置疫情。
  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措施,阻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一)外防输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合作,加强口岸出入境人员的疫情监控工作。根据“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加强香港入境人员和归国人员特别是留学生的监测工作。
  (二)内防扩散。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范围,提高监测能力和检测敏感度,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组织对疫情态势和流行趋势的判断。加强疫点处理、人员管理、消毒隔离措施,规范疫情处理程序。要指导流感监测网点、发热门诊所在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季节性流感监测、暴发疫情监测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加大对社区人群的监测,及早阻断社区传播,降低人际间传播的发生的几率。要强化临床验证水平,在病原学、毒理学等方面做进一步研究。具体按《深圳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处理指引》执行(附件1)。
  四、 加强医疗救治,减少重症病例发生
  市诊疗专家组实施集中会诊、轮值工作制度。通过会诊对患者病情进行研判,积极组织实施相关救治方案。市第三人民医院要根据我市疫情的发展,在药品、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及时进行补充。我局确定市人民医院作为定点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后备医院。市人民医院要做好技术、设备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各相关医疗机构要积极提高甲型H1N1流感病例特别是重症病例的救治能力,对临床危重病例,要采取综合治疗措施进行积极的救治,要根据甲型H1N1流感临床表现特点,尽早发现危重病例的早期症状,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救治。具体按《深圳市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诊疗细则(试行)》执行(附件2)。
  当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出现重大变化时,市卫生局将及时调整全市医疗资源,对病例实现分类诊治和管理等综合措施,重点保障重症病例的救治。
  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密切关注疫情情况,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临床救治工作,发挥中医药专家的作用,加强技术指导,提高预防和临床救治水平。具体要求按《深圳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工作方案》执行(附件3)。
  五、 加强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认真按照卫生部下发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方案(试行)》,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判定,组织集中医学观察和居家医学观察,降低疫情扩散的风险。加大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力度。认真做好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准确掌握病人信息,加强对来自疫区的人员的追踪随访工作。
  继续要做好定点医学观察点的管理工作,本市未暴发社区疫情时,所有密切接触者均送山海农场进行医学观察;一旦暴发社区疫情,定点医学观察点只接收在本市无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
  六、 加强卫生监督执法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众守法意识,提高公众的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接受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验、和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具体按《深圳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卫生监督工作指引》执行(附件4)。
  七、 加强健康教育
  市健康教育研究所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相关知识,提高我市市民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指导各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要对全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有关重要工作和各工作环节进行必要的影视拍摄记录。
  市、区健康教育机构要加强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督导,做好效果评价。要为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宣传活动提供资料和技术协助,通过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健康教育公益宣传车和其他有效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传播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新知识和信息,做到覆盖深圳全市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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