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0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0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甘建工[2011]3号)


各市、州(矿区)建设局(建委)、各有关监理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0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0]51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制发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0]125号),今年将继续执行《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要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按要求组织辖区内工程监理企业的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并对辖区内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汇总,于2011年3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省属无主管部门的监理企业直接报送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各工程监理企业务于2011年2月底以前,仍然使用已发放“用户名和密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www.mogyrd.gov.cn),进入“办事大厅”,通过“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填写2010年度各项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内容,盖企业公章,报送企业工商注册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用户名和密码”的监理企业可向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申请。
  三、本次统计报表工作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后的一次数据统计工作,各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信息。监理企业对统计工作要设专人负责,对上报虚假的数据信息、拒报、迟报的监理企业,依据建设部要求,将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注册人员达不到资质标准的企业,将重新核定资质。
  四、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要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对企业网上填报2010年度统计数据认真核实,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叶明鉴 0931-8473977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汇总表(2010年度)(略)
  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2010年度)(略)

  二O一一年一月四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