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8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信委《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市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义
合同能源管理是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节能服务机构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技术改造等服务,并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的重要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有利于降低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的成本和技术风险,有利于推进节能减排长效机制的建立,有利于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和“两型”社会的客观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紧迫感、责任感,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创新工作举措,努力实现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新突破和节能服务产业的新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强政策扶持引导,提高创新能力,完善行业监管自律,规范节能技术服务市场,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全市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