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无锡工商局等七部门无锡市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序号

类型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8

 

 

 

7

分︶

市场周围环境洁净有序,建筑外观整洁

1

现场检查,市场周围环境脏乱的扣0.5分,建筑外观不整洁扣0.5分

 

9

市场有绿化区和绿化带

0.5

市场无绿化区域扣0.5分,绿化状况不佳扣0.2分

 

10

市场有停车场地,车辆分类停放管理,车辆停放有序

1

未设停车场扣1分;有停车场但车辆无专人管理、停放无序的各扣0.5分

 

11

停车场面积达市场占地面积的30%以上

0.5

未达到20%的,扣0.5分;达20%以上、未到30%的,扣0.2分

 

12

市场内科学划分交易区,分区布局合理

1

未划分交易区的,扣1分;已划分交易区,但布局不合理或通风采光不好,扣0.5分

 

13

营业用房装饰、灯光布置好,通风采光好

1

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

 

14

配备专人负责各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使用安全

1

无专人负责的扣1分

 

15

经营门面字号标识等使用规范,灯箱广告统一美观

1

字号不准确、广告设置不规范、设计不美观的,各扣0.5分

 

序号

类型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6

市场开办者规范︵

12

分︶

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

0.5

未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的扣0.5分

 

17

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年检及变更登记手续

0.5

未及时办理年检或变更登记的扣0.5分

 

18

依法审查入场经营者资格,履行对场内经营者日常管理的义务

1

抽查20户,有一家未按核准登记项目经营或无许可证经营许可项目的,扣1分

 

19

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环境、条件、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和台账登记等内部管理制度以及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进行检查

2

检查制度文本和检查台账,有一项缺漏扣1分

 

20

定期对以“总代理”、“总经销”、“特约经销”、“厂家直销”、“专营专卖”等名义进行经营的场内经营者是否取得相关权利人授权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验

2

检查查验记录,无查验记录扣2分;记录不及时、不完整的,扣1分

 

21

积极配合工商等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1

发现一次配合查处不力的,扣1分

 

22

定期对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商业文明的宣传教育

1

检查台账和记录,未开展此项工作扣1分;未按规定开展的,扣0.5分

 

23

发挥党团组织和行业组织作用

1

未建立党团组织扣1分;未建立行业组织的扣0.5分

 

24

实施信息化管理,开发应用市场信用管理系统软件

2

未实施信息化管理的扣2分,未开发应用市场信用管理系统软件的扣1分

 

25

在互联网上建有市场主页,开通信息互联网络

1

未在互联网上建立市场主页的扣1分;未及时更新信息的,扣0.5分

 

序号

类型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26

场内经营者规范

︵10分︶

场内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按核准登记事项经营

1

现场抽查10户:有一户未办照的扣1分,未悬挂和未按核准登记事项经营的,有1户扣0.5分

 

27

遵守市场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市场开办者和工商等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

1

调查核实,有1起违反制度的扣0.5分,有1起拒绝接受监督管理的扣2分

 

28

商品陈列规范、摆放整齐、分类明晰

1

商品陈列不规范、摆放不整齐、分类不清晰的,有1项扣0.5分

 

29

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不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

核实查证,有1起扣1分,有2起扣2分,3起以上取消参评资格

 

30

建立商品进销货台账,并做到商品明码标价

1

现场抽查10户:有1户未建立台账扣0.5分,2户以上不得分;未执行明码标价的,扣分标准同前

 

31

销售商品出具销货凭证,开展售后服务,落实“三包”制度

2

现场抽查10户:有1户未出具销货凭证,未落实“三包”制度或未执行售 后服务的扣1分;2户以上有前述不规范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

 

32

用语文明,礼貌待客

1

现场暗访,有1起不文明言行的,扣1分

 

33

诚实信用、守法经营,不弄虚作假和欺骗消费者,不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1

现场暗访10户,有1起前述情形的,扣1分;3起以上取消参评资格

 

序号

类型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34

商品质量管理规范

︵20分︶

商品进货检查验收

场内经营者做到商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

1

现场抽查10户:有1户无商品进货查验记录或未索证索票的扣0.5分;有3户以上无商品进货查验记录或未索证索票的,取消参评资格

 

35

场内经营者审验供货者商品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其他证件

1

现场抽查10户:有1户未审验供货者资格或未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及其他证件的,扣0.5分;有3户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

 

36

市场开办者根据市场管理需要,适时查验上市商品合格证明

1

检查查验记录,无记录的扣1分;有记录但查验频次过低的扣0.5分

 

37

市场开办者定期对场内经营者经营的商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

无定期检查,扣1分;发现问题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有1次扣0.5分

 

38

进销台账使用管理

场内经营者建立商品进货、销货台账

1

现场抽查10户:有2户未建立商品进货、销货台账的各扣0.5分;有3户以上的不得分

 

39

场内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台账,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0.5

现场抽查10户:有1户未妥善保管台账或保存期不达要求的扣0.25分;有3户以上的不得分

 

40

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要主动配合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台账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1

现场调查,市场开办者未配合的,扣1分;配合不力的,扣0.5分;场内经营者不配合的,有1户扣0.25分

 

41

商品质量承诺管理

市场开办者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承诺书

1

现场抽查10户:有1户未签订承诺书的扣0.5分;有3户以上未签订的取消参评资格

 

42

市场开办者发现场内经营者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制止其继续销售,并报告有关部门

1

未及时发现问题的,扣0.5分;发现问题不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有1起扣1分

 

43

市场开办者采用电子化管理方式监督检查场内经营者的商品质量,形成电子台账、记录

1

未采用电子化管理方式监督检查的,扣1分;未形成电子台账的,扣0.5分

 

序号

类型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44

商品质量管理规范

︵20分︶

商品退市管理

场内经营者对不合格商品,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销售,主动下架退市

2

对不合格商品未按规定停止销售或下架退市的,有1次扣1分;3次以上取消参评资格

 

45

场内经营者对销售的不合格退市商品,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退款或赔偿

1

对不合格退市商品不执行退款或赔偿的,有1件扣0.5分

 

46

市场开办者对场内经营者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0.5

不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有1件扣0.5分

 

47

知名商品经营准入管理

场内经营者经营驰名商标商品、著名商标商品等知名商品的,应向供货者索取商标注册证及相关文件

2

现场抽查10户:未向供货者索取商标注册证及相关文件的,有1户扣0.25分

 

48

将场内经营者知名商品经营准入情况录入市场信用管理系统

1

知名商品经营准入情况未及时录入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的,有1户扣0.2分

 

49

知名商品经营准入管理

场内经营者应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所经营知名商品的相关证件及资料

1

不提供经营知名商品相关证件及资料的,有1户扣0.5分;未及时提供的,有1户扣0.25分

 

50

场内经营者经营的商品不在知名商品范围的,不得擅自冒称为知名商品

1

现场检查,有1户冒称知名商品的,扣0.5分

 

51

上市商品分类管理

市场开办者应对上市商品划分类别,实行分类管理

1

未划分类别的,有1户扣0.25分;未实行分类管理的,有1户扣0.25分

 

52

场内经营者不严格执行相关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导致发生商品质量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

调查核实,发现1件扣0.5分

 

序号

类型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53

信用管理规范

︵30分︶

制订市场内经营者信用评价标准和评分细则

3

未制订的,扣3分

 

54

制定经营户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严格按办法实施信用评价

2

未制订的,扣2分;未按办法实施评定的,扣1分

 

55

信用管理培训

市场开办者对经营者信用培训有计划

1

未订计划的,扣1分

 

56

建立信用培训组织机构

2

未建立机构的,扣2分

 

57

明确培训内容和形式,并建立台账

2

未明确培训内容,或未建立台账的各扣 1分

 

58

信用信息征集

市场经营者自主申报

2

未申报的,有一户扣0.25分

 

59

设定信用征集范围和内容,并制作经营户信用征集表

2

未设定信用征集范围、内容及未制作信用征集表的,各扣1分

 

60

向相关部门征集经营者信用信息

2

未向相关部门征集信用信息的,有1件扣0.5分

 

61

将征集的信用信息录入市场信用管理系统软件

2

未录入软件的,扣2分

 

62

信用评价及公示

运用信用管理系统软件,对市场经营者进行信用评价

2

未运用软件,扣2分;未进行信用评价的,有1件扣0.5分

 

 

63

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2

未公示结果的,扣2分

 

64

开展经营户信用评价,A级以上经营户达95%以上

3

达不到85%的,扣3分;达85以上、未达到95%的,扣2分

 

65

建立场内经营户信用状况复核、调整机制

2

未建立的扣2分

 

66

每年开展“诚信经营户”评比活动,实施信用奖惩

3

未每年开展评比活动的,扣3分;未实施信用奖惩的扣1分

 

序号

类型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67

消费维权

14

市场开办者应设立投诉举报工作站或投诉工作点,并公示投诉电话

2

未设立的,扣2分;未公示投诉电话的扣0.2分

 

68

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或举报,并做好台账记录

1

未受理的,有1件扣0.5分;记录不全的,有1件扣0.25分

 

69

市场开办者对投诉或举报的问题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

应报告不报告的,有1件扣1分

 

70

消费者投诉处理率应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

2

投诉处理率、满意率达不到标准的,各扣1分

 

71

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先行赔偿基金,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4

未建立先行赔偿基金、未实行先行赔偿制度的各扣2分

 

72

自觉接受场内经营户和消费者监督,鼓励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市场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1

现场调查,未落实的,扣1分

 

73

自觉接受新闻媒体与社会各界监督,对涉及问题及时明确答复,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1

现场调查,未落实的,扣1分

 

74

开展消费者满意率问卷调查,满意率达98%以上

2

满意率达90%以上、未达到98%的,扣1分;满意率达80%以上、未到90%的,扣2分;满意率在80%以下的,取消参评资格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