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加强煤矿安全治理。深化煤矿“一通三防”、水害、冲击地压专项整治,严格顶板、机电、提升运输综合治理,强化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水害、冲击地压、火灾等危害严重矿井的安全管理,做到瓦斯抽采不达标不生产,水害、冲击地压、火灾等防治措施不到位不生产。继续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支持大型煤炭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方式整合小煤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三)扎实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各级安全监管、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监管队伍、技术装备、工作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有效防范治理职业危害。
六、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基层基础
(一)有序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广泛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从2011年开始,对所有安全标准化企业进行分级考核评价,深化标准化企业建设。对于一级安全标准化企业重点抓巩固,对于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重点抓提高,对于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重点抓提升,对于其他企业重点抓创建,以此带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技术达标。对于每个企业的评价结果和标准化等级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完善有关标准,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促进企业安全基础不断强化。
(二)加快推进班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班组安全建设,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活动,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加大安全培训力度。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对高危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实行联网管理。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要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进一步落实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加强安全学科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安全专业人才。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积极创建社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网站和公益广告、宣传栏以及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册和光盘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自防自救常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