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子认证数字证书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甘肃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电子认证服务数字证书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报告》(中电信甘万维〔2010〕61号)收悉。鉴于你公司是北京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授权合作伙伴,负责数字认证产品在甘肃省卫生行业销售、技术支持和运营服务。根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同意你公司开展电子认证服务收取相关服务收费。现就数字证书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数字证书服务收费由甘肃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自愿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的单位收取,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等要在书面协议中约定。
二、数字证书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可下浮执行。
三、你司在收费前应向省发展改革委申领《甘肃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用户的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四、你司在提供电子认证服务时,要坚持用户自愿原则,不能强行服务强制收费,并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本批复收费项目和标准自2010年11月10日起执行。试行1年,期满前2个月请你司将电子认证服务实际运行情况、用户反映及收费项目和标准调整意见报我委重新核定。
附件:电子认证数字证书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试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电子认证数字证书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试行)
证书种类
| 电子认证数字证书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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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
(元/户)
| 更新
(元/年)
| 挂失
(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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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身份证书
| 400
| 300
| 20
| 在网上表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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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身份证书
| 2000
| 1500
| 50
| 在网上表明服务器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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