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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教〔2010〕426号)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有关单位(学校),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深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谭媛,电话:82105665)

深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的有关要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从2010年10月起,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的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为契机,深入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通过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和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鼓励和支持学校探索实践,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培养创新人才,把学校办出鲜明特色,办出更高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二、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类型

  我市中小学首批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主要有以下六种类型:

  (一)德育工作特色学校

  (二)体育工作特色学校

  (三)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四)科技教育特色学校

  (五)课程改革特色学校

  (六)校园文化特色学校

  三、创建原则

  (一)办学风格独特性。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科学的教育理念指导下,结合本校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形成独特的风格和鲜明的个性,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

  (二)创建过程稳定性。正确处理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的关系,在特色学校建设中执著追求,持之以恒,形成成熟的经验和稳定的工作机制,巩固办学优势和成效,不断培育、充实和发展学校特色。

  (三)创建经验示范性。学校特色教育理念、办学经验符合教育规律,具有科学的理论基础和广泛的影响,在同类学校中得到认可,并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创建工作普及性。学校特色不仅有利于拔尖人才的培养,而且能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和提高。全校师生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五)创建策略整体性。特色学校创建离不开特色项目建设,但特色项目不等于特色学校。创建特色学校必须着眼于学校整体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从办学理念构建和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整体推进。

  四、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对象:全市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

  (二)申报条件:办学时间三年以上;开展特色学校探索和实践两年以上;所报项目取得一定成果,并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同一学校申报的特色学校类型不超过两类;同一类型特色学校的特色项目须有三项以上。

  (三)申报方式:2010年10月10日前,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均通过网络自行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申报(电子信箱:tanyuan111@126.com、zhangxqiang1@163.com),同时提交内容真实的《深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申报表》、《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计划(方案)》各一份。

  (四)评审办法:市教育局组织专家,采取审阅申报材料、校长向专家组陈述申报理由和创建思路(PPT演示)等办法,从申报学校中评出创建学校50所,并发文公布和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创建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的意义,树立特色办学、特色发展意识,广泛开展创建宣传和动员,重视和做好创建申报工作。创建学校要加强创建过程管理,把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深圳市中小学首批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郭雨蓉任组长,唐海海、曹赛先、范志刚任副组长,张光怡、陆万伟、王小玲、彭 尧、肖胜珉、姚一勤、尚 强、李吉南、江可志、马广明、曾令格、郑映通、臧 动、宋杰、熊瑛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唐海海兼办公室主任,张光怡、彭尧、肖胜珉、尚强为副主任。

  (三)强化创建评审和指导。成立深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创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牵头,基础教育二处、德育与体卫艺处、督导室、教科院和各区教育局、新区公共事业局为责任单位;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市教科院牵头,尚强、贾非、黄觉、韩园林、钟子荣、陈祥俊、潘世祥、蓝斌、牟林芳、李显明、周宏斌、刘晋、汤幸初、张海为成员,主要负责创建申报学校评审工作。创建期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教育科研部门对学校创建工作进行跟踪指导,每学期开展一次创建工作专项检查,每学年组织创建学校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四)落实创建工作计划。创建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勇于探索,善于创新,积极深化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尽快形成独特的办学理念、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和充满活力的育人机制。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创建工作计划,精心安排每学期的创建活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实和完善学校特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五)保障创建工作经费。为鼓励和支持素质教育特色学校

  创建工作,在两年创建期间,市教育局每年拨给创建学校专项经费,拨付标准为小学每年每种类型特色学校10万元,中学15万元。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市教育局的拨付标准,每年给予本区每所创建学校以等额的配套经费支持,同时对公办学校创建特色学校所需师资实行政策倾斜。

  (六)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凡在创建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一律取消创建资格:1.创建资料弄虚作假的;2.教师和学生违法犯罪的;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严重事故的;4.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在法定休息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5.严重违反招生管理、课程管理和“减负”规定而拒不改正的。创建工作结束后,未通过深圳市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或仍存在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评为素质教育特色学校。

  六、实施步骤

  (一)2010年10月10日前,完成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申报工作。

  (二)2010年10月25日前,完成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评审工作,确定创建学校名单。

  (三)2010年10月28日起,全面启动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四)2011、2012年6月底前,各开展一次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专项检查。

  (五)2012年11月起,按照统一标准,对素质教育特色学校进行评定,并授予“XXXX特色学校”牌匾。

  附件1:
  深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申报表

申报学校

(注明所属区)

 

办学时间

 

办学性质(公办、民办等)

 

联系人及电话

 

学校类别(小学、初中、普通高中、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

 

申报特色学校类型

 

何时开始探索

 

特色教育理念

 

所报类型现有特色项目

 
     

申报理

由综述

(重点

申述已

获成果

及影响)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二○一○年 月 日

 

市专家

组评审

意见

   

               专家组负责人(签名):

                二○一○年 月  日

 

市教育

局意见

 
   

                 

                  (盖章)

                二○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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