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56.大力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以强化科研、人才培养为依托加强一批优势专科建设,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增强“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完善与公立医院双向协作机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促进有序竞争,加强规范监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发改委、医管中心、财政局)
157.健全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应急救治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到2015年,率先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确保全市医药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医管中心)
158.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健身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健身工程。扩大学校、公园等公共场所内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健全社会化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推进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提高场馆的“自我造血”和“自我完善”功能。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体管中心)
159.大力培养体育指导员,实施体教结合计划,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主办、承办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努力打造品牌项目,推动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基本建立以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休闲、体育项目培训、体育场馆会展演艺和体育博彩娱乐为重点的体育产业体系,创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到2015年,人均公共体育设施面积达到2.4平方米以上,体育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55%以上,国民体质达标率95%以上。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体管中心)
160.加强基层社区建设,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积极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实现城乡社区扁平化管理全覆盖。探索完善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社区事务受理、社区卫生、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功能建设,积极开发多样化的社区服务项目,加快形成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市场提供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供销社)
161.完善社会管理领域法规,提供社会管理法制保障。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162.全面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构筑资源共享的城市管理信息网络,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163.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出生性别比平衡。创新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加快户籍管理向登记管理转变。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公安局)
164.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和人口结构调整的有机结合,促进人口合理分布,鼓励新增劳动人口向新城镇转移。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向新市民转化,逐步实现常住人口同城待遇。到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700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人保局、公安局、民政局)
165.大力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支持发展行业性社会组织,扶持发展服务性中介组织,引导发展学术团体、网络社团等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制定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资助和奖励政策,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引导发挥其在社会组织管理、发展、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
166.完善利益诉求协调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167.积极推进平安无锡建设,加快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产生活秩序。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68.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和保障能力,整合应急力量和社会资源,完善联动机制,形成社会化、专业化相结合的应急保障体系。发展水上搜索救助事业。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应急办、维稳办、水利局)
169.强化对重点行业以及道路交通、消防和学校等领域公共安全监管,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建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安监局、公安局、教育局、气象局、地震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170.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建立食品产销链全过程安全管理与控制体系,逐步实现生产全程跟踪和食品产业链全程可追溯,确保食品安全。完善药品供应体系,加强对药品安全的监管,切实保障用药安全。到2015年,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降至0.08。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委、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
171.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提高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司法队伍以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
172.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保持外资利用总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提高利用外资层次,拓展利用外资领域,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城市服务系统,增加外商投资项目审批透明度,营造开放优良的投资服务环境。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利用外资比重超过40%,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稳步提高,引进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美元重大外资项目100个。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73.优化对外贸易结构。优化进出口结构,推动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建立新型外贸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提高服务贸易比重,积极发展服务外包,推动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十二五”期间,全市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8%,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到2015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超过50%,服务外包接包合同执行额达到90亿美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74.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引导企业赴境外建立生产、制造和装配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重点在能源和短缺资源领域建设境外开发加工基地。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和相关产业链企业整体“走出去”,带动中小民营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设机构、办企业。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上市公司以直接投资、收购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拓展境外生产、销售、研发、服务网络,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无锡本土跨国公司。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金融办)
175.积极推动江苏太湖经济合作区(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加快建设。到2015年,累计新批境外投资企业中方协议投资总额比“十一五”翻一番。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76.切实提升开发区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申报设立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特殊功能载体,拓展保税、通关、物流、商品展示、贸易服务等综合功能。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无锡海关)
177.提高无锡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的国际竞争力,支持江阴、锡山经济开发区等有条件的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到2015年,省级以上开发区亩均产出达到6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
178.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以世界先进城市为标杆,着力推进城市国际化。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理念、管理办法、运行机制和文化元素,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城市服务系统。积极打造国际品牌体育赛事和文化交流活动,提高医疗、教育等服务的国际化水平,建设一批国际社区,大力营造适宜国际化人才生活的良好环境。以中瑞低碳生态城和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国际友城的开拓结交,促进国际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城市营销,多渠道、多方式和多手段扩大对外宣传,提升无锡国际知名度。到2015年,国际友城力争新增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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