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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

  86.全力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示范工程,重点在冶金、化工、机械等制造业领域和农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开展清洁生产,每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不少于150家。到2015年,重点农业、工业、服务业园区建成循环经济园区,太湖沿岸纵深5公里范围内全面建成循环经济带。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商务局)
  87.调整能源结构。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浅层地热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和应用,提高非化石能源使用比重。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
  88.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淘汰落后的高耗能企业。“十二五”期间,禁止新建火电厂,实施燃煤热电资源整合,削减全市燃煤总量。强化能源科技进步和创新,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15年,原煤消费量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10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量年均增长15%,光伏太阳能综合应用规模力争达到60兆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市政园林局)
  89.倡导低碳生活,提倡绿色消费,普及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和鼓励市民购买节能、节水产品和可再生利用产品,培养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推行绿色采购,进一步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确保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绿色产品占到50%以上。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鼓励绿色出行,发展低碳交通,倡导市民选择节能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建设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90.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高效使用土地资源。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农委)
  91.制定政策激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开发区“二次开发”和城市更新改造,加大土地资源的开发、整理和复垦力度,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到2015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988万公顷,工业集中区和经济开发区亩均土地产出提高30%。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商务局、经信委、农委)
  92.加强能源节约利用。加强能源定额、限额管理,加快建立节能信息发布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合同能源管理制度等节能新机制,引导全社会挖潜节能。创新节能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督,多措并举实施企业小电厂整合、关闭工作。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企业节能降耗水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全面开展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科技局)
  93.大力推广集中式太阳能供热、制冷与通风技术,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鼓励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现热电冷三联供,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市政园林局)
  94.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完善节水监督检查机制。发展节水型工业,大力推广直流水改循环水,以及空冷、中水、凝结水回用等节水措施。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政园林局、经信委、环保局)
  95.发展节水型农业,综合运用节水技术,创建 “节水灌溉示范园”。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农委、市政园林局)
  96.加强城乡水资源管理,实行取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管理,实施用水阶梯式计价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大力发展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逐步实行分质供水,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
  (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水利局、科技局)
  97.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家庭、灌区和节水型学校、医院等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下降2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再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33%。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经信委、市政园林局、建设局)
  98.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强化资源回收利用的导向机制,制定和完善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政策,建立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管理,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商务局、城管局、供销社)
  99.推行农业废弃物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大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和综合利用的推广力度。
  (责任单位:市农委)
  100.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建立家电产品回收利用制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环保局、经信委、供销社)
  101.强化全社会生态文明宣传,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观念、新知识、新举措、新成效。引导各级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生态乡镇”、“生态村”等各类生态创建活动,大力倡导节水、节能、节电、节地等低碳消费方式,努力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环保局)
  102.广泛动员全社会重视环保、节约资源和建设生态,鼓励企业参与“环保模范企业”、“环境友好企业”等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环保公益事业。健全公众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参与监督机制,推动企业、个人自觉履行生态环境责任,引导全社会积极树立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经信委、财政局)
  103.实施市域主体功能分区。根据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制定实施《无锡市功能区规划》,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优化市域产业空间布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
  104.强化中心城市功能。太湖新城,以中瑞低碳生态城和“感知新城”建设为契机,重点推进太湖国际科技园、金融商务中心、山水城旅游度假区和科教产业园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体系,着重发展都市型产业,着力打造无锡金融、行政和文化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信电局、科技局、规划局、建设局、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太湖城管委会、山水城管委会、滨湖区、新区)
  105.蠡湖新城,重点推进环蠡湖景区等绿带建设,着力强化旅游休闲功能,打造城市客厅和国际商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园管中心、旅游局、滨湖区)
  106.科技新城(新区),优化产业和布局结构,重点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区、空港产业园和国际商务生活区等功能区,加快电子信息、新材料装备、生物医药等高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完善市政公用、社会服务基础设施,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打造创新型国际化科技新城。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新区)
  107.锡东新城,充分发挥承接京沪高铁辐射功能,积极打造 “锡沪同城”效应平台,集聚跨国公司及大中型企业的总部以及科技服务、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产业,推动锡山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基本建成高铁站商务核心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锡山区)
  108.惠山新城,充分发挥锡澄联动发展功能,加快地铁西漳站区开发建设,高标准建设风电产业园、科创园服务外包基地和生命科技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风电和光伏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对锡西、锡北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惠山区、市经信委、商务局)
  109.优化中心老城区,持续推进旧城有机更新,全面完成崇安广益、南长古运河、北塘凤翔、滨湖河埒等四个重点片区开发建设,更新改造通江地区、锡钢地区、北运河地区等,基本完成中心城区173平方公里范围内城中村、低洼地区改造和老新村整治,加快整合解放环路以内及太湖广场、东林广场、五爱广场等周边地区的功能设施,重点突出商贸、商务、文化、旅游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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