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21.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9%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保局)
22.每万人刑事案件发案率低于万分之七十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3.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
(责任单位:市人保局)
24.人均预期寿命78岁。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卫生局)
25.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0%。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局、环保局)
2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减少2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
27.主要污染物排放累计削减2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太湖办)
28.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累计下降20%。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水利局、市政园林局)
29.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9880公顷。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农委)
30.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0.08 。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31.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8%。
(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环保局、太湖办)
32.林木覆盖率27%。
(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农委)
3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
(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建设局)
(二)“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目标任务
1.优化发展服务业。提升发展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推进软件研发外包、生物医药服务外包、检验检测外包等业务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信电局、科技局、经信委)
2.加快发展工业设计与文化创意产业,重点推进创意设计、动漫网游、影视传媒等业务拓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经信委、科技局、文广新局)
3.积极发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中介服务等研发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创新发展风险投资、信用担保、科技债券融资、科技保险、民间借贷等科技金融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科技局、财政局)
5.优化发展旅游业,进一步整合山水资源和人文资源,完善蠡湖和八大博览园等重点旅游休闲地的公共配套功能,健全旅游服务体系,探索推进“大旅游”管理体制,培育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拓展旅游休闲产品,促进旅游与文化、商贸、度假、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将无锡打造成为旅游度假目的地和长三角旅游度假中心城市。到2015年,全市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以上,成为服务业重点支柱产业。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委宣传部、文广新局、发改委、规划局)
6.提升发展商贸物流业,完善规划布局,加强资源整合,建成50个以上城市综合体,着力打造一批集聚辐射能力强的重点物流园区、重要商品市场、商业特色街区和现代商贸企业,形成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
7.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创新发展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就业保障、体育健身、社会养老等公共服务业,积极发展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企业咨询、资产评估、经纪服务、会展策划等商务服务业。创新服务业发展业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连锁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人保局)
8.加快制造企业主辅分离步伐,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互动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
9.加快服务业载体建设,积极推进太湖新城金融商务区、总部商务园、服务外包园、创新创意园等一批省、市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增强功能,形成特色,做大规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
10.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物联网产业以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为主要载体,重点在新型传感器、核心芯片、系统集成、应用软件开发、网络运营和信息服务等领域集聚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建立集技术创新、产业化和市场应用为一体的较为完整的物联网产业体系,努力将无锡建设成为具有一流创新力的物联网技术创新核心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发展集聚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物联网应用示范先导区。
(责任单位:市信电局、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
11.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总成和关键零部件制造等产业。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12.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和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等关键技术及装备。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
13.生物产业重点发展胚胎干细胞、现代中药、营养健康食品、生物农业等领域。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委)
14.微电子产业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等领域。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5.新材料与新型显示产业重点发展新型显示材料、光电材料、纳米材料、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等领域。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16.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电控装备、高档数控机床、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等领域。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17.着力推进国家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重点实施一批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信电局)
18.加快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建设,全力打造物联网、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微电子、软件与服务外包5个世界级特色产业基地,新材料与新型显示、生物、工业设计与文化创意3个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重点建设25个特色专业园区。到“十二五”末,实现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目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信电局、商务局)
19.优化提升制造业。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用高新技术、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机械、纺织、电子信息、特色冶金等传统优势制造业,着力发展自主创新、自主品牌的先进制造业,促进“无锡制造”向“无锡创造”升级、向新兴产业领域集聚、向集约化和高端化方向发展,全面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快产业链集聚、园区化发展,培育形成一批产业规模大、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全国领先的制造业基地(园区)和特色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信电局、科技局)
20.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着力实施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化工、热电、琉璃瓦等行业的整治整合行动,全面淘汰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明确要求淘汰的工艺、产品和装备,提升产业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
2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完善农业功能区划,继续实施“万顷良田”工程,加强农田水利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不断提高农业土地产出率和综合效益。
(责任单位:市农委、国土局、规划局、水利局、农机局)
22.建立完善主要地产农产品最低保有量制度,建设一批高标准、规模化、稳定的粮食、蔬菜等主副食品生产基地,保障基本供应和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市农委、粮食局、国土局、规划局)
23.大力发展生物农业、感知农业,加快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和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形成生物育种、优质水稻、精细蔬菜、花卉苗木等一批现代农业主导产业。
(责任单位:市农委、科技局)
24.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做大做强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壮大高效农业优势产业集群。加强农业农产品质量建设,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监管。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农委、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25.完善现代农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