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西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甘肃西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继续执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请示》(甘西交〔2010〕16号)收悉。原《省物价局关于甘肃西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甘价服务〔2009〕298号)已试行期满,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意见,继续按原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即:你公司接受委托办理产权交易和股权托管服务,可收取产权交易和股权托管的相关服务收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产权交易服务收费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1、项目推介服务费
按企业评估资产总额采取定额收费的办法向委托方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项目推介服务费标准
金额(万元)
| 收费对象
| 收费标准(元)
|
500以下(不含500,下同)
| 委托方
| 3000元
|
500-2000
| 委托方
| 4000元
|
2000以上
| 委托方
| 6000元
|
2、项目交易服务费
项目成交后,按成交资产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的办法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交易服务费标准
金额(万元)
| 收费对象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500以下(不含500,下同)
| 交易双方
| 10
| 采用拍卖方式交易,服务费依照《拍卖法》的规定执行。
|
500-2000部分
| 交易双方
| 8
|
2000-5000部分
| 交易双方
| 6
|
5000-10000部分
| 交易双方
| 4
|
10000-20000部分
| 交易双方
| 3
|
20000-50000部分
| 交易双方
| 2
|
50000-100000部分
| 交易双方
| 1
|
100000以上
| 交易双方
| 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