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出版单位开展2011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粤新出印发〔2011〕30号)
各出版单位:
根据《
出版管理条例》、《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和总署《
关于开展2011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0〕523号)精神,现开始对出版单位发行部门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行年度核验工作。
一、年检时间
2010年度全省出版单位发行部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度核验工作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31日。
二、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
若《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上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请备齐申请材料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本一起提交。
2.自查报告:总结检查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行方面是否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发行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无违规发行外单位出版物的情况,有无被处罚记录等。
3.《年度核验表》:将表格填好后打印盖章,无需登陆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在线填报。
三、年检流程
1、用单位的E-mail地址将填好后的《年度核验登记表》发送至scbjscc@126.com。
2、将年检材料交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政务大厅核查提交的材料是否完备,由业务处室完成数据统计及年检审核工作。
四、特别提示
按照《
出版管理条例》第
三十八条,“出版单位可以发行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不得发行其他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
二十条,出版单位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批发、零售其它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须按照设立批发或者零售单位的规定,分别到地级市或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