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筹安排,及时反馈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障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有效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对本单位、本部门宣传活动进行总结,为“六五”普法工作谋划新篇奠定基础。同时,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详见附件)梳理出“最具创新性活动”项目,向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申报推荐。
附件:
深圳市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日
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最具创新性活动”推荐表
推荐区、学校名称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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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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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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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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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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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活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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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 主(承)办
单 位
| 时间及地点
| 开展情况及效果介绍
(不超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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