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11〕9号)
各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各管理部:
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84号)的规定,自2011年4月6日起,调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当年缴存 | 0.4 | 0.5 |
上年结转 | 2.6 | 2.85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调整前
| 调整后
|
贷款期限
| 利率(%)
| 贷款期限
| 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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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含5年)
5-30年(含30年)
| 4.00
4.50
| 1-5年(含5年)
5-30年(含30年)
| 4.20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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