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综合利用和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切实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水平,着力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对全市范围内现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在500头以上的猪、30000只以上的家禽、100头以上的奶牛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掌握畜禽养殖场的数量及各养殖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养殖类型、规模,污染处理设施现状等情况。
(二)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完善清洁养殖,对养殖污染物做到“三改三分”,即:改水冲式清粪作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有限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实现雨污分离、固液分离、饮污分离。要完善无害化处理,建立畜禽废渣储存设施和场所,防止渗漏、散落、溢流、雨淋、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要完善综合利用,采用农牧结合、林牧结合、渔牧结合等方式,实现生态利用。
三、时间安排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1年2月)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进度,细化措施手段,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3月)
各地要对辖区内现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周密排查、详细统计、不留死角、及时汇总,建立电子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全面检查阶段(2011年4-11月)
各地要对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做好污染治理设施或无害化处理设施情况的检查,对治理不到位的要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12月)
各市(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完成工作报告,报送市环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届时,市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联合督查、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精心组织,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完善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切实提高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技术服务。各地要加大引导力度,加强技术指导,积极引进并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环保型养殖新技术,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
(三)加强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既要赢得群众的支持和监督,又要获得畜禽养殖业业主的理解和参与。
附件6:
无锡市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加大违法排污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原则,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环境违法问题抬头势头,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突出环境问题。以太湖西岸、望虞河西岸、直湖港、张家港河、锡北运河、伯渎港为重点区域,根据太湖度夏期和枯水期两个阶段的特点,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管理,实现环境监管、监测预警的制度化和常态化,改善入湖河道水质情况,切实保障我市饮用水供水安全。
(二)重点行业环境突出问题。以电镀、铅酸蓄电池行业为重点,对电镀行业的提标改造、设施运行、达标排放、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铅酸蓄电池行业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制度执行及验收、治污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含铅污泥等固体废弃物储存及处置、周边敏感目标及卫生防护距离、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
(三)重点企业环境突出问题。加强对26个交办的环境问题的督查,彻底整治污水管网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彻底,区域环境质量较差,企业环保管理混乱,存在设施运行不正常,应急管理不到位,固废处置不规范,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重点信访突出环境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上访、重复举报的案件,以及存在上访隐患的问题,认真梳理排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切实加以解决,及时通报,化解矛盾纠纷。
三、整治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1年3月-4月)
各市(县)、区要制定整治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要以乡镇、街道、园区为单位,组织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突出环境问题和重点环境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在省、市列出名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需要整治问题名单,并于2011年4月20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1年5月-10月)
各市(县)、区对排查出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督促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单位或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推进专项整治,公开查处、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每月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进展情况,2011年10月20日前报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