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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0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四是加强对全市重大项目的服务力度。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要求,我局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组织10支由局领导任领队的知识产权服务队,分头带领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中介服务机构,重点深入120项重大工业项目涉及的199家项目承担单位,采用电话联系、企业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需求调查表等多种形式,就专利管理政策、专利创造、交易运用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企业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在知识产权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全年针对重大项目单位开展了企业座谈、宣讲、培训、专题对接等服务活动100余次,培训1500余人次;接待来访来电咨询1000余人次。普林电气、中铁十八局等78家大项目单位进入专利试点,得到专项资金支持等多方面的重点扶持。帮助34家单位建立企业专利数据库,为“一汽夏利自主创新平台建设”等多个项目提供国内专利文献检索总计6万余篇,国外专利文献14万余篇。举办生物医药重大项目专利信息专题等信息利用研讨与交流、对接服务等活动,为奥的斯电梯等32家重大项目单位提供咨询服务、现场宣讲并赠送有关专利保护宣传材料。药明康德、钢管集团等5家市级重大项目单位荣获第十二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占获奖数的一半,累计销售额达5.9亿元,累计利润达2亿元,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大幅度提高,实施转化效果明显。

  四、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营造优良的投资创业环境服务

  围绕战略纲要提出的“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发挥作用,多方调研沟通,促进全市建立一个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自我救济等在内的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知识产权法制环境,打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

  一是打造全市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协作平台。分别与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交流活动,强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间定期沟通和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工作协作机制,发挥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在知识产权双轨制保护模式中的作用。一年来,通过与各相关部门的相互走访、调研与沟通,全市知识产权执法协作体系逐步健全,执法资源的配置日趋科学合理,执法效率得到提高。全年共调处专利纠纷案件6件,其中新立案3件,当年结案率达到100%,案件调撤率达到83%。

  二是部署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黄兴国市长在电视电话会议天津分会场上的讲话精神,及时制定《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协助做好全市专项行动组织实施的统筹协调工作,召开第一次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进行分工。在为期半年的时间里,开展坚决打击反复、群体、恶意专利侵权行为及假冒专利行为等十项重点工作。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对是否涉嫌侵犯专利权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深入部分重点商业企业对带专利标记商品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加快推进专项行动,宝坻、南开等区政府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会议,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小组。12月7-1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近年来我市最大规模的打击专利侵权集中执法行动。国务院“双打”行动督查组到我市12330检查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工作,对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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