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事项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考核方法
| 评 分 办 法
|
组
织
发
动
10分
| 1、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充分发挥块面作用。有工作班子、有工作网络、有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活动。
| 2
| 查看文件、通知、签到、记录等
| 缺一项扣0.5分。
|
2、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布置、有检查、有讲评、有总结。
| 2
| 查看文件、通知、签到、记录等
| 缺一项扣0.5分。
|
3、 广泛宣传发动。宣传有计划、有内容、有活动、有报道(报刊、电台)、有信息(每月不少于1条)。
| 2
| 查看有关内容
| 缺一项或少一条信息扣0.5分。
|
4、有专项经费投入。
| 2
| 查看有关资料
| 无经费投入全扣,投入不足扣0.5分。
|
5、对市领导批办、群众投诉的问题以及对日常随查、暗查、明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 2
| 查看文件、记录
| 1件办理(整改)不及时扣0.5分,未办理(整改)扣1分。
|
管
理
成
效
80分
管
理
成
效
80分
| 道
路
容
貌
30分
| 1、道路两侧及支路延伸10米无无证设摊、占道经营、乱设撑牌、乱堆乱放等现象。
| 6
| 现场查看
| 发现一处违法违规现象扣1分。
|
2、道路沿线无违法建设;临街建筑物无擅自开设门窗、变更门窗形式或位置等违法违章行为。
| 6
| 发现一处违法建设扣3分,一处违法违规行为扣2分。
|
3、道路两侧树木或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上无吊挂、晾晒衣物等。
| 6
| 发现一处扣1分。
|
4、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及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定期清洗粉刷,保持整洁美观,破残墙面及时拆除或整修粉刷。
| 3
| 发现一处不整洁扣1分,一处断墙残壁扣1分。
|
5、临街建筑物外墙的空调室外机(窗机)统一位置安装,支架底部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米。
| 2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6、临街建筑物不设置遮阳篷;经批准设置的停车篷保持整齐、清洁、美观,布质材料的每年更换。
| 2
| 发现临街建筑物一层设置遮阳篷一处扣1分,经批准的停车篷一处不洁扣1分。
|
7、各类建设工地出入口通道硬化,配备和落实车辆冲洗设施,实行封闭施工,围墙墙面美化处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和抛洒滴漏。
| 2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8、机动车、非机动车按划定区域定点停放,市场、超市等周围停车有专人看管,保持整齐有序。
| 3
| 不定点停放,停车秩序乱各扣1分。
|
环
境
卫
生
25分
| 1、道路两侧及时保洁,路面整洁。
| 3
| 现场查看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2、城市重点窗口地区、广 场、公共场所有专人及时保洁,无纸屑、无痰迹和垃圾。
| 3
|
3、垃圾收集设施(废物箱、果壳箱等)完好,设施周围无垃圾。
| 3
|
4、花坛绿带和绿化隔离带等设施完好,绿化带内无蔓生杂草、垃圾杂物。
| 4
|
5、道路两侧商家促销、铝合金加工等店家不得产生噪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 4
|
6、从事车辆维修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汽车洗车场(点)周围环境整洁,无废弃物等污染环境。
| 3
|
7、经批准的临时性占道摊点配备专用垃圾收集容器,保持经营场地周围整洁。
| 3
|
8、落实道路沿线河道的保洁管理,落实市委、市政府“6699”行动,水面无漂浮物和岸脚、岸坡垃圾。
| 2
|
户
外
广
告
25分
| 1、道路两侧无“三乱”违法广告,“三乱”保洁作业后无明显色差和污迹。
| 5
| 现场查看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2、沿街单位店牌店招设置规范,整洁美观,设施完好。
| 6
|
3、无擅自设置、审批的户外广告牌(含条幅、布幅、门头等),核准期限到期后及时清理。
| 6
|
4、无擅自占用绿地或利用广场等公共设施悬挂标语或设摊进行宣传活动。
| 4
|
5、户外广告专用设施不空置。对未能及时发布广告的,以公益性广告补充版面。
| 4
|
落
实
长
效
10分
| 1、全面推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责任状上墙,市区二环内责任道路沿街单位市容环卫责任制签约率和落实率达到100%。
| 3
| 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和现场查看
| 一户未落实到位扣1分。
|
2、综合管理队伍充分发挥作用,管理措施齐全,人员落实到位,有检查、有考核记录等。
| 3
| 无全扣,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3、市容管理“责任岗”和“五定”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
| 4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4、不断探索和创新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管理成效。
| 3
| 无创新意识扣1分。
|
开拓创新
5分
| 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想方设法,开动脑筋,开拓创新,措施得当,具有一定成效。
| 5
| 详见《“路长制”管理工作创新加分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