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5月7日,各区交换跨区改派学位学生名单及升学资料。4. 5月10日-6月17日,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5. 6月24日-7月9日,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报到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示。
四、市局直属学校的招生工作安排
(一)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纳入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学校和所在区教育局协商安排。学位申请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提请辖区教育局做好生源分流工作。深圳外国语学校严格执行经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工作方案。
(二)市局直属学校小学与初中一年级新生名单,须于7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备案。
五、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要制定执行“1+5”文件及相关维稳工作应急预案。接受学位申请后至新学年开学时,各区教育局要指导所属学校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
(二)各区教育局要建立招生监察机构并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招生网址;各招生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如有违纪现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禁小学举办学前班,坚决制止学前教育机构与小学学位挂钩的现象。
(四)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凭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
(五)严格按规定做好港澳台、华侨侨眷、外籍人员子女的学位安排工作。
(六)根据《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要求,各区教育局及学校要逐步优先安排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三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详细办法待三市实施方案出台后另行通知)。
(七)按照《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号)要求,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给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八)7月9日前,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学校将小学一年级招生及新生报到注册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录取的初步统计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9月17日前,学校将新生学籍信息录入电脑,并提交给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