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将查办案件和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总结案件所反映的根源性、规律性、普遍性问题,帮助发案单位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八、切实抓好
《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抓好《实施办法》落实,是全面贯彻
《工作规划》,推进具有深圳卫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关系全局、责任重大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卫生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力量,共同参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组织是贯彻落实
《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在职责范围内各司其责,紧密配合,做到党政齐抓共管。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工作规范》和《实施办法》纳入卫生工作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研究解决好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大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党委(总支、支部)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安排,健全工作机构,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二)抓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职责
要按照《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分解,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把
《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提出的任务贯穿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全过程,融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中,与各项卫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查找容易滋生不廉洁行为和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治理措施,并切实加以解决。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结合实际,突出解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重点难点问题。要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每项任务的时间进度、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分阶段、分步骤抓好组织实施。结合卫生改革,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解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三)强化督促检查,保证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