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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市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对口自主招生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二)招生计划协调组

  组  长:吴惠琼

  工作人员:高等教育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相关人员。

  具体负责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计划的制定和相关协调工作。

  (三)考试指导组

  组  长:熊开明

  工作人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部门相关人员。

  具体负责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考试指导和协助工作。

  (四)招考录取组

  组  长:罗成龙

  工作人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和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具体负责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考生资格审查、报名、命题、考试和录取相关组织工作。

  三、工作与要求

  (一)报考工作

  1.考生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

  2.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报考。考生除报考我市高职院校外,还可以报考省教育厅提供的其他地区高职院校;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业院校。组织报考时间为3月20-30日。各中等职业学校需根据考生报考高职院校情况,于4月10日前将考生报考有关资料寄送考生报考的相关高职院校。

  3.社会人员须于4月5-10日根据试点高职院校要求,直接到试点学校报考。

  4.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本校考生的资格初审工作,并根据考生报考的高职院校,将考生有关报名资料报送相关高职院校。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报考本学院的考生资格复审工作,并于4月10-15日携带资格审核合格考生资料(含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简历及毕业学校、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到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办理高考报名手续。报考市外其他试点高等院校的考生,由市外高职院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并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5.市招生考试办要根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提供的报考考生名单,按普通高考单考单招报名要求,协助学院办理有关报名手续。

  6.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应在3月3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7.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在办考生报名手续前,须在4月5日前到市招生考试办索取考生编号代码段,并在本校考生号代码段内编排考生号。已报考“3+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不再编排考生号,不再录入报名信息。市招生考试办要积极协助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做好考生号编排工作,按单考单招要求向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提供代码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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