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完整独舞剧目1个。
考生自备并穿着练功服装,不需化妆和穿着正式演出服装,自备舞蹈相关道具,自带舞蹈剧目音乐带并做好备份;舞蹈剧目音乐须为正版或翻录的CD音乐光盘,翻录的CD音乐光盘必须有序号选择或独立一曲,除CD外的其它格式音乐资料(如VCD、MP3等)不可播放。凡因未按照要求提供的光盘或磁带等引起的音乐伴奏事故,后果由考生自负。
2.素质考核
节奏模仿:舞蹈考生加试节奏模仿。考题长度4-8小节,涉及符点、切分节奏,考生根据评委示范的节奏拍击或口述出,单人当场考核。
3.评委组对舞蹈考生形体、气质目测评分。
(四)其它
1.播音与主持:
(1)自备稿件朗读(2分钟)、指定稿件朗读;
(2)命题即兴主持;
(3)评委组对播音与主持考生形象、气质目测评分。
2.模特表演:
(1)形体测量(身高、体重、三围及身材比例);
(2)语言(自我介绍、现场问答);
(3)模特技巧(自备服装展示、指定音乐台步及造型展示);
(4)才艺展示(自选歌曲演唱、器乐演奏或舞蹈表演2分钟左右)。
二、音乐、舞蹈及表演类考核标准
(一)考查考生在艺术审美体验中对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规范性。注重考生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舞台表演大方、质朴,不矫揉造作;表演时的完整性与流畅性;艺术表达准确,有艺术表现力和创造性的艺术思维。评分方法与标准参见如下各表:
1.声乐专项评分标准: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歌唱技术及艺术质量
| 95
| (1)歌唱时的音准,能按原调演唱
(2)节奏准确
(3)音域宽广
(4)声区音色统一(声部均衡)
(5)发声与共鸣方法正确、规范
(6)咬字吐字清晰,用外文演唱语音正确、规范
|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未按要求准备2首独唱曲目的,扣2分)
|
合唱
|
视唱
| 5
| (1)音准(2)节奏准确(3)流畅、完整
| 错1节拍,扣0.5分,3.5分以上为“好”等级
|
合计
| 100
| |
2.器乐专项评分标准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演奏技术及艺术质量
| 95
| (1)演奏时音准,尽可能少出现错音
(2)节奏准确,基本达到速度标记的要求
(3)技术程度及技术表现严谨、规范
(4)音色优美
(5)对作家作品、风格流派的准确把握
|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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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音练耳
| 5
| (1)音准(2)考生须在5秒钟内回答
| 错1音(和弦),扣1分
|
视奏
| (1)音准(2)节奏准确(3)流畅、完整
| 错1节拍,扣0.5分,3.5分以上为“好”等级
|
合计
| 100
| |
3.舞蹈专项评分标准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形体气质目测
| 5
| 肩型、颈部长短、后背平直、腿直、身体上下比例、体型(胖瘦程度)、身高、气质(符合年龄特点)
| 好 3.6-5分
较好 2.1-3.5分
一般 0.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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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基本功
| 40
| (1)把杆及把下技术动作规范、准确、到位
(2)身体柔韧性、软开度好;男生能展现出力度
(3)节奏感鲜明、协调性好
|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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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及艺术质量
| 50
| (1)节奏感鲜明,用优美的肢体表现舞蹈的韵律
(2)情绪饱满,感情投入
|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
节奏模仿
| 5
| (1)节奏记忆正确、模仿的反应快(2)时值、速度及节拍强弱模仿准确(3)流畅、完整
| 错1节拍,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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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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