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总成本=直接成本+期间费用分摊
  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综合单位成本=停放保管服务总成本/有效停放量
  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分类单位成本=停放保管服务分类成本/分类有效停放量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附表1: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固定资产名称             折旧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
  (一)房屋
  1.营业用房               20-40年
  2.非营业用房              35-45年
  3.简易房                 5-10年
  (二)建筑物               10-25年
  二、机器设备分类
  (一)供电系统设备            15-20年
  (二)供热系统设备            11-18年
  (三)中央空调设备            11-20年
  (四)通讯设备              8-10年
  (五)洗涤设备              5-10年
  (六)维修设备                10年
  (七)厨房用具设备            5-10年
  (八)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         6-10年
  (九)电梯                  10年
  (十)复印、打字设备            3-8年
  (十一)其他机器设备             10年
  三、交通运输工具分类
  管理用车               6-12年
  四、家具设备分类
  (一)营业用家具设备           5-8年
  (二)办公用设备             10-20年
  五、电器及影视设备分类
  (一)闭路电视播放设备            10年
  (二)音响设备                5年
  (三)电视机                 5年
  (四)电冰箱                 5年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