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渝农发〔2010〕177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安办〔2010〕37号)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农办发〔2010〕51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农机安全三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0〕14号)文件要求,以深入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切实加强对拖拉机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强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拖拉机注册登记率达100%;拖拉机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率达90%;拖拉机驾驶人安全学习率达100%;农机安全生产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100%,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95%以上,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按期上报率达到100%,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和生产作业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大排查行动
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律和今年以来全国、全市一系列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2.全国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推进情况,以及对2010年“农机安全三大行动回头看”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3.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与落实情况;
4.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5.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
6.农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强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对以下行为进行重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