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额分配
根据文件精神,全省推荐名额共100名,深圳市的推荐名额为11名。各区、各学校推荐环节按全市26个推荐名额进行分配。分配原则上以各区、各直属学校实有在职教师人数为基数,适当考虑各地基础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水平状况。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各区、各学校(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政策宣传、发动、申报、审核和推荐等环节的工作。申报材料提交的复印件须由单位核对原件,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一并送市教育局。原件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可退还。公示时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保证质量。各区、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把好申报材料质量关,杜绝一切弄虚作假现象。提交材料数量、质量必须符合资格条件规定,评审材料必须做到准确、客观、真实。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材料一经查实,将对申报人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要同时严把推荐人选质量关,认真审核材料,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的原则,把真正优秀的教师推荐出来。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对已获得中学特级教师、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和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10年以上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材料报送。请各区、各学校(单位)务必于9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1.《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基础教育系统)》(附件2,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一式1份;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关获奖证明复印件一式1份(提供复印件的请同时提供原件并送市教育局审核);
3.送审论文、论著原件一式1份,论文、论著请自留副本;
4.个人述职报告,证明材料等原件一式1份;
5.《广东省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推荐表》(附件3,统一使用A3规格纸张,单面打印)一式30份;
6.《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附件4,统一使用A3规格纸张,单面打印)一式1份;
7.《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附件5,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单面打印)一式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