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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丘陵山区农机具研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丘陵山区农机具研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农机办〔2010〕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丘陵山区农机新技术新产品科研开发工作,5H-1.5生物质燃料移动式烘干机发明人罗泽宽先生捐赠专利转让费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并由罗泽宽先生提议将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丘陵山区耕、种、收及农产品初加工等农机具研发、产品技术创新、标准化、发展课题研究等的补助。同时,成立重庆市丘陵山区农机具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资金管委会),由罗泽宽(资金捐赠人、教授级高工)、汤长生(市农委农机装备处调研员、工程师)、罗宏(市农机鉴定站站长、教授级高工)、李祥(市农机鉴定站副站长、教授级高工)、袁忠(市农机推广站站长、高工)、庞有伦(市农机研究所所长、高工)、李树平(市农委农机装备处调研员、工程师)等七人组成,罗泽宽任主任,负责专项资金支的管理、监督。资金管委会下设秘书处,李树平任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

  经资金管委会研究,制定了《重庆市丘陵山区农机具研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转发。

  附件:1、重庆市丘陵山区农机具研发专项资金申请表(样表);

  2、重庆市丘陵山区农机具研发专项资金专家评审意见(样式);

  3、重庆市丘陵山区农机具研发专项资金拨款单(样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重庆市丘陵山区农机具研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机科研,大力开发适合我市丘陵山区特点的农机新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水平,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建设全国小型农业机械的重要生产研发基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庆市丘陵山区农机具研发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丘陵山区耕、种、收等农机具研发、试验示范的资金补助。

  第三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产品技术创新、标准化、发展课题研究等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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