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指导方案的通知
(粤民事﹝2011﹞8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党委宣传部,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我省殡葬改革深入发展,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了《2011年广东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指导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2011年广东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指导方案
2011年是实施《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切实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营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幸福广东”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宣传主题
2011年,殡葬改革宣传活动主题:“推进惠民殡葬、绿色殡葬,建设幸福广东”。
二、宣传重点内容
(一)宣传惠民殡葬新成果。宣传“十一五”期间我省殡葬改革的成果,宣传各级政府承担社会责任、出台惠民殡葬政策的举措,重点突出殡葬改革在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和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全社会更加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殡葬改革,增强推进殡葬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宣传法治殡葬新要求。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
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安放等相关规定,重点突出严禁遗体违规土葬、占地毁林建坟和违规修复历史旧坟等方面政策,提高全社会依法开展殡葬活动的意识。
(三)宣传绿色殡葬新风尚。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有利时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
文化部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文明办〔2005〕11号)要求,突出纪念先人、缅怀先烈的主题,引导人们科学认识传统习俗,自觉抵制丧葬陋习,传承先进殡葬文化。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健康文明的祭扫形式,减少因燃放鞭炮、焚香烧纸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组织开展骨灰树葬、花葬、海葬等活动,引导群众选择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