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书香”作文比赛。以生日为主题,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作文比赛,描绘祖国的辉煌成就和美好明天,记录家乡、学校以及身边的点滴变化,书写个人的人生感悟和青春理想,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本项活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4。
5. “书香校园”读书交流活动。师生通过读书演讲比赛,表达对书籍的热爱,畅谈读书带来的启发和感悟。
6.“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活动。广泛发动学校师生共同推荐优秀的书籍、报刊,形成热爱读书、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校园氛围。学校需对教师和学生的推荐书目分别进行整理,引导学生品读优秀作品,培养高尚情操。
7.学生读书笔记展览。在师生推荐书目的基础上,规定学生定期定量进行阅读,并书写读书笔记。通过读书笔记,学生摘录佳词好句、记录心得体会,不断提高阅读深度和阅读品位。学校对优秀的读书笔记结集成册,进行交流。
8.“与父母亲共读一本好书”活动。发动广大家长参加创建书香校园活动,让学生与父母亲一起共读一本好书,交流读书的见闻,共享读书的快乐。
各区教育局和市局直属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参考上述活动的要求,选择性开展读书活动,其中争当“阅读之星”、“我的读书故事”讲故事比赛、“书香”作文比赛为必须举办的活动,纳入“书香校园”评选指标。使建设“书香校园”的意识深入人心,并以教师的读书带动学生的读书,以学生的读书联系家庭的读书,形成师生互动、家校联合、共同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效果
1. 师生养成良好读书习惯,学生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2. 形成良好的学风、教风和校风,学生无不良行为。
3. 师生有开展读书活动的文章、论文在刊物上发表。
4.学生的读书与家长及家庭读书形成经常性的互动与沟通,书香校园与书香家庭相得益彰。
六、评选办法
(一)自评
学校对开展“书香校园”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按照《2009年深圳市“书香校园”评选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打出自评分。
(二)申报
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在自评(90分以上)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2),根据评选指标要求(详见附件1)附以佐证材料,并形成一份书面申报材料,字数在3000字左右,向区教育局报送申报材料,区教育局按分配的名额,经过审核、筛选后报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