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建阶段:2009年4月至9月
(二)申报评选阶段:2009年9月至10月
(三)表彰展示阶段:2009年11月
五、创建“书香校园”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将“书香校园”活动列入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2. 建立开展读书活动和创建书香校园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3. 成立教师、学生读书组织。
4. 师生员工对创建“书香校园”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98%以上。
5. 结合学校实际提出读书活动的主题和活动口号。
6.学生家长对创建“书香校园”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80%以上。
(二)创设良好读书环境
1. 学校有专门的图书阅览室。学校藏书人均拥有小学不得少于20本,初中不得少于30本,高中不得少于40本。图书利用率高,日均流量达在校生数的1/30以上。
2. 班级设有读书角,校园设有读书橱窗,并经常更新内容。
3. 有关读书的格言和标语悬挂在校园显著位置。
4. 校园网站设有开展读书活动、创建书香校园的网页。
(三)举办“书香校园”系列活动
1.争当“阅读之星”读书活动。以快乐阅读为主题,结合“书香校园”创建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读书活动,引导学生勤奋读书、快乐读书,养成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营造知书达礼、好学求进的校园书香氛围。
本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详见附件3。
2.“我的读书故事”讲故事比赛活动。全市各中小学深入广泛开展“我的读书故事”讲故事比赛,要求结合个人读书经历,讲述读书与人生、读书与社会、读书与家庭、读书与校园等为主题的故事,从读书中体验,在书香中成长。
各区、各直属学校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选手,其中: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中学组、小学组各3名,宝安区、龙岗区中学组、小学组各4名,盐田区、光明新区中学组、小学组各1名,市局直属中小学各推荐1名选手,9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处,10月中旬市教育局组织“读书月十年--我的读书故事”总决赛,11月举行表彰活动。
3.“书香校园读书论坛”活动。邀请学者或有关人士作专题报告,以互动的形式探讨读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