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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办公室重点督办事项和督办专题任务的通知

  16、加大对闲置土地和国有存量土地的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财政局)
  17、调整珠池港区功能,规划建设珠港新城,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和高端服务业。(牵头单位:市规划局、港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财政局)
  18、抓紧大学路路面改造、潮汕路大修工程,缓解潮汕机场、厦深铁路开通后的交通压力。(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公路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9、加大“治摩”力度,全面取缔人力三轮车,改善交通秩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残联、交警支队)
  20、改造金砂路金砂公园两侧、华山路和珠江路的“水浸街”。推进汕樟北路、泰山路等道路延伸工程。启动西堤路、潮阳路等一批市政道路改造。加快推进磊口大桥等7座公路危桥拓宽改建,确保年底前全部完工。(牵头单位:市公路局、住建局、城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交通局)
  (二)督办专题:
  21、着力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推行网格化的城市管理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有效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环保局、交通局、交警支队,有关区县政府)
  22、大力推进“三旧”改造。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具有汕头特色的“三旧”改造示范点,重点启动龙湖工业区创意产业园、海滨文化公园、小公园历史建筑风貌保护区、旧城区西片区、西港-光华片区、乌桥岛片区、梅溪河沿岸等一批旧城改造项目。推进村庄整治,争取每年整治10%的村(居)。(牵头单位:市旧城办、三旧办、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
  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一)督办专题:
  2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编委办、法制局)
  24、加快推进濠江区大部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市县级机构改革。(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发改局,濠江区政府)
  25、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
  26、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法制局)
  27、加快建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建成覆盖全市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平台,推动网上审批、网上服务、网上办公。(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
  28、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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