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
(穗办〔2010〕16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经市委同意,从现在起到2011年1月21日,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市开展2010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情况。
1.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本地区、本单位党的建设的情况。
2.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的情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情况;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维护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的情况。
3.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推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的情况;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的情况;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进形成城市基层党建区域化新格局,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的情况。
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培养造就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干部监督四项制度的情况。
5.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情况;各级机关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和执行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执行力的情况;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兢兢业业完成组织上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落实《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情况。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方面的情况。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推进“三促进一保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