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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二、纸质版材料的各种签名(章)处,不能用打印字代替。
  三、“项目类别”指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或自筹项目。
  四、“是否导师”指是否为研究生导师。
  五、封面中“所在单位”填写项目主持人所在校级单位名称,“基本信息”栏中的“所在单位”填写二级单位或合作的校级单位名称。
  六、“预期成果”,在相应名称下打“√”,其中“研究报告”必选,选择“其他”时,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具体成果形式。
  七、“降格立项”系指因立项名额所限,将申请重点项目的降格为面上项目立项,或申请面上项目的降格为自筹项目立项。
  八、“申请经费使用计划”中,如申请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填写“其他经费来源”栏。
  九、《申请书》页面可视需要延展或缩小,字体、字号等可自主选择,但不能删除栏目或改变原有格式,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主 题 词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职务

 

行政职务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是否导师

 

联系电话

 

E-mail

 

姓 名

性别

专业职务

学 历

所在单位

签 名

 

 

 

 

 

 

 

 

 

 

 

 

 

 

 

 

 

 

 

 

 

 

 

 

 

 

 

 

 

 

 

 

 

 

 

 

 

 

 

 

 

 

 

 

 

 

 

 

申请经费(万元)

 

预计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预期

成果

A.专著   B 译著   C.论文  D.研究报告

E.工具书  F.电脑软件 G.教材  H.其他

是否同意降格立项

□是  □否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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