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对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行李打包和行李寄存收费项目的批复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对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行李打包和行李寄存收费项目的批复
(赣发改收费字[2011]363号)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

  为提高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服务质量,给出行旅客提供方便、快捷的乘机延伸服务,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发厅新增行李打包、行李寄存等有偿服务项目职能。本着"方便旅客、用户自愿、合理收费"的原则,现就行李打包和行李寄存收费标准重新批复如下:

  一、旅客行李打包收费标准:

  1. 旅客行李小于50CMx50CM x60CM ,10元件;

  2. 旅客行李大50CMx50CMx60CM,15元/件。

  二、旅客购买外包装材料:

  1.大纸箱20元/个(购买外包装材料并打包的另加收10元);

  2.小纸箱10元/个(购买外包装材料并打包的另加收10元);

  3.编织袋10元/个(购买外包装材料并打包的另加收10元)。

  三、行李寄存收费标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