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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招生委员会,省属高中阶段学校:
  2010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提前一年完成省委省政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战略部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超过85%。今年全省各地继续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领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和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继续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和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毫不松懈,确保完成2011年招生任务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决定》(粤发[2007]19号)要求,我省201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要达到149.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72.5万人,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77万人。各地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招生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严密组织,通力合作,多方协调联动,确保完成省下达的高中阶段学校最低招生任务。毛入学率尚未达标的地市,要千方百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已基本普及的地市,要继续将招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再接再厉,确保完成招生任务,切实巩固提高普及水平。
  二、明确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各项招生工作
  2011年各地要坚持去年的好做法并逐步加以总结完善,要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组织、以县为主,教育统筹、部门联动,镇村参与”的行政组织推动招生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层层分解任务,抓好落实。
  (一)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各地务必建立健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各级行政部门之间要层层签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责任书,明确落实各项指标任务,重点抓组织、抓落实、抓考核、抓奖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为当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风考纪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初中毕业生的情况将省下达的高中阶段教育最低招生任务(具体任务已另文下达)具体落实到县(市、区)和各普通高中学校、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将组织输送生源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初级中学。职成教和基教部门具体负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以及初级中学升学指导、输送生源的组织工作,通过中招服务平台及时了解和掌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进展情况。中招主管部门依据招生录取政策,具体负责招生录取组织、中招服务平台管理工作(含中招服务平台数据信息采集及审核、招生录取安排、录取审核等),负责对职成教和基教部门开展中招服务平台使用的技术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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