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岛内户籍在岛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岛内升学的(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5日),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由区教育局按其户口确定相应的片区。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交验户口簿,缴交小学在校生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材料。
在本市公办小学就读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在厦升学的,应于5月30日前向现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非厦门市常住户口学生要求在厦升学申请表》,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小学六年级学生在今年2月20日之后转学的,报名时按转学之前就读的小学确认片区。个别毕业生因住址迁移、户籍变更等特殊原因,需跨片区报名的,必须于5月30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填写《跨片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市教育局核准,在除厦门一中、双十中学之外的片区内中学派位。
各小学应于6月17日前将审核后的报名表整理成名册送交区教育局(直属小学送交市教育局基教处)。学生学籍材料暂留小学,电脑派位后,再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交接。
符合厦门市捐资兴学有关规定及持有厦门市重点引进人才优惠证人员的子女,要求选定中学就读的,应于6月17日前将书面申请(选择的学校志愿应不少于2个)及有关材料送交市教育局。
自愿选择到民办中学就读的毕业生应在报名时确定,不再参加岛内初招电脑派位。
(四)录取
初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特色学校(班)和政策照顾生的提前录取;第二阶段进行初招电脑派位,含台生班和符合推荐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录取。
1.特色学校(班)的录取办法
经研究,确认下列学校(班)为教育教学特色试点校(班):厦门外国语学校、五缘实验学校、音乐学校、市体育运动学校、厦门一中声乐特长班、双十中学舞蹈特长班、厦门六中艺术班、科技中学科技特长班、厦门二中足球特长班、湖滨中学足球特长班、观音山音乐学校艺术特长班、大同中学(前埔校区)艺术特长班、湖里实验中学艺术与科技特长班、集美中学网络特长班和体育特长班、北师大海沧附属学校乒乓球特长班、同安一中艺术与体育特长班、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英语特长班、翔安一中艺术与球类特长班、新店中学体育特长班。
经批准已被特色学校、特色班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报考其他特色学校、特色班。在初招报名前未被提前录取的考生,可再选报外国语学校和另一所特色学校(班)。若未被特色校(班)录取,则回原所在片区升学。
(1)厦门外国语学校2011年面向全市招收530名新生,其中向岛内招440名,向岛外招90名,报名条件及录取办法如下:
①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习习惯;小学毕业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为优(小学在尚未进行毕业考的地区就学的本市户籍学生,须五年级上、下学期及六年级上学期语文、数学、英语单科评定全部优秀),对学习外语有浓厚兴趣,口齿清楚,模仿力强;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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