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1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教综〔2011〕7号)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市体校:
《厦门市2011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已经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厦门市2011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2011年厦门市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小学毕业考试和体检
(一)毕业考试
小学毕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时间安排在6月11日进行,考查科目为英语,时间安排在5月28日进行。毕业考试和考查由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小学组织实施,不得举行全区性统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校考试成绩进行排名。
(二)毕业和结业
各小学根据《厦门市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对毕业班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后确认毕业或结业资格。
(三)体检
各小学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体检工作,按规定填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和《厦门市学生体格检查表》,列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办法
1.初中实施划片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不择校的原则。所有学校(含民办校)的招生一律不得举行小学文化课学科测试。
2.思明、湖里区初中招生以学生就读的小学进行划片,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按划定片区派位,派位结果不得更改。其他区初中招生划片由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确定,可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以学生户籍所在地段为依据。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确因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经市教育局批准举办的各类教育教学特色校(班),招生时只可进行必要的能力测试。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以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擅自招生。
(二)公办初中招生对象
1.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在本市公办小学就读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毕业生。
3.在本市小学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外籍等应届毕业境外学生。
4.本市民办小学中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
思明、湖里区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4日和5日,其他各区的报名时间由相关区教育局确定。申请在思湖片区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均应填写《厦门市2011年秋季初级中学招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