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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肿瘤性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肿瘤性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粤卫函〔2011〕15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常见肿瘤性疾病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0〕681号)和《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粤卫〔2006〕15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决定成立广东省肿瘤性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在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心的主要职责、成员名单见附件)。
  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广东省肿瘤性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工作。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要为质控中心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等。省肿瘤性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积极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全省肿瘤性疾病诊断治疗医疗质量。

  附件:
  1. 广东省肿瘤性疾病诊疗质量控制中心主要职责
  2. 广东省肿瘤性疾病诊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广东省肿瘤性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要职责

  在省卫生厅的直接领导、管理下,协助开展全省肿瘤性疾病诊疗管理有关工作,主要任务如下:
  一、根据全省本专业质量管理的现状和质控要求,拟订本专业质控规划及质控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本专业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专业性业务指导,落实质控措施;
  二、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颁发的医疗管理规范和医疗质量标准,制订本专业的医疗质量控制标准、技术规范;
  三、负责制定全省本专业的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方案,组织对各级医疗机构的专业质量控制督查和质量评价;
  四、建立肿瘤性疾病病例登记系统,负责肿瘤病例信息的统计、分析及维护工作,加强对各有关单位肿瘤性疾病病例信息上报工作的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及时、准确上报;
  五、对全省本专业医疗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并定期向省卫生厅报告,提出改进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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