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促进科学仪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厦科[201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科学仪器产业发展,我局制定了《关于促进科学仪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科学仪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支持科学仪器产业,促进科学仪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根据《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务院[2006]6号)及《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等六项规划的通知》(厦府[2006]269号)等规定的要求,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原则
1、根据我国和厦门市的发展战略,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领域的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和生产。
2、自主创新,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科学仪器(含新型试剂检测仪器)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推动科学仪器新原理、新设计、新工艺的研究。
3、以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发展模式,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争创国家级科学仪器研发及产业化基地。
4、突出重点,着重发展面向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先进或高端小型检测仪器。积极发展可进入千家万户的量大面广、快速便捷的微型检测仪器。
5、开放合作,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支持企业、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之间的协作和联合攻关。加强与台湾在先进制造业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重点扶持本地企业的同时,积极引进国内外科学仪器的龙头企业。
二、发展领域
6、在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领域,研发快速检测残留农药、违禁食品添加物的便携式或小型化仪器,以及相应的配套试剂盒技术。
7、在临床检测与医疗健康领域,研发用于常见及传染性疾病早期初步诊断的生理生化检测分析仪器及设备,研发适用于检验中心实验室的中高端自动化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研发病理辅助诊断、数字病理远程专家诊断等医疗诊断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