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均衡配置教师资源,着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10.加大支教帮扶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继续实施支援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巩固城乡对口支援长效帮扶机制的基础上,启动全市重点支教流动项目的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选派专家型教师、骨干教师、大学毕业生组成支教团队,到“老五县”条件较为艰苦、师资力量薄弱的小学和初中,定期顶岗支教。同时,实施区域校际交流流动项目,建立区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的对口帮扶关系,加大区域内教师交流、流动力度,逐步建立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合理流动的长效机制,缩小校际师资水平差距。
11.深入推进“265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在做好市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同时,加大力度做好5000名校级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通过专家引领、基地实践、交流合作、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农村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发挥其在区域内、校内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1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培训工程,提升农村校长办学和管理水平。分批次对全体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进行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基地实践、自主研修学习等方式,帮助参训校长转变教育观念,开阔教育视野,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学校管理水平,培养一批懂教育、善管理的农村中小学校长。
五、认真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教育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3.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党办发〔2008〕2号)文件要求,完成市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14.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工作。
15.做好首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有关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等文件,确保我市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六、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评价标准,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6.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及中小学教师职务评价标准,建立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和优秀人才成长的有效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科学全面的考核机制,完善教师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使教师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七、依法治教,促进教师队伍的法制化和正规化建设